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減輕教師負擔再次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民進中央提交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教師負擔的提案》建議,對要求教師關注的微信公眾號、網絡平臺以及需要教師參與完成的點贊、轉發(fā)等工作進行全面清查,整合網絡管理資源,減少教師參與頻次,避免重復參與,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監(jiān)督,引發(fā)熱議。
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不但是遵循教育教學規(guī)律、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推進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優(yōu)化教師待遇保障體系的重要之舉,更是當前教育改革進程中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的務實之舉。自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huán)境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后,截至目前,全國已有超過20個省份根據《意見》精神出臺了相關文件并列出了教師減負清單。
教師減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不可否認,一些地方和部門卻出現了“減負清單明明白白,增負工作做得扎扎實實”,甚至“越減越肥”的現象。在一些地方,教師減負清單非但沒有減輕教師過重的負擔,而且連整理報送“減負成效”的各種報表、總結匯報材料等也成了壓在一線教師們身上一項新的負擔。再有,教師負擔由線下轉為線上,各種打卡、點贊、轉發(fā)等,讓中小學教師疲于應對各種非教育教學的負擔。
為什么一些地方教師減負清單落實難?一方面,由于教育管理呈現的是“條塊分割”、行政管理“逐級推動”自上而下的特點,而政策傳遞的層級與政策執(zhí)行的效用成反比關系。中小學教師減負的執(zhí)行也不例外,因為各地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出臺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越到基層其效用可能越是式微。加之,《意見》未統(tǒng)一規(guī)定省級以下政府和黨委工作方式與職責,這也給各級補充、細化、交流、反饋等工作留了更多的空間,而中小學教師減負的真正落實卻在市、縣一級以下的黨政部門,最終落實在基層學校。在現有的學校管理體制之下,學校是行政部門的下屬機構,這一隸屬關系使得許多基層學校對行政部門的要求難以回絕,加之對行政部門在中小學教師減負上缺乏有效監(jiān)督和控制,因此學校囿于行政壓力不得不被動接受本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將其攤派給一線教師,導致他們不堪重負。
另一方面,依法治教在一些地方還未真正落實。新修訂的教師法明確規(guī)定,中小學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yè)人員,承擔教書育人的任務,其中“教書”和“育人”是教師日常工作的主要角色負擔,是一種責任和義務。然而,在現實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門無視教師的專業(yè)自主性,教師通常承擔了多種工作角色。當眾多角色疊加在教師個體身上,再加上學校對教師的工作時間和空間采取精細化的管理,就會使教師在規(guī)定時間內要完成多種工作任務,承擔不同的身份角色。當一些任務和角色超出教師法定的義務與責任時,教師就會承擔額外的工作角色負擔。同時,當前一些地方,中小學校辦學自主權仍然難以落實,校長依法治校常遭到掣肘,無法實現自主管理;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學校與教師的評價也出現了偏離,將填表報數、臺賬記錄、微信關注等作為評價學校、教師工作是否落實的標準。
如何讓中小學教師減負真正落到實處?首要的是要厘清教育的權力邊界,加強權力制衡,讓專業(yè)的人做專業(yè)的事。各地要認真落實教育部等八部門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激發(fā)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保證學校教育教學自主權、擴大人事工作自主權、落實經費使用自主權,明確各部門的權責,讓教育的事由教育部門說了算,學校的事由學校自主辦,對于非專業(yè)的、與教育教學不直接相關的事情,校長和教師有權拒絕執(zhí)行。
其次,要有切實可行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建立常態(tài)問責機制,嚴格按照《意見》明確提出的“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要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對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中,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作為教育督導和開學檢查的重要內容”“對于執(zhí)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為增強對中小學教師減負是否落實的問責力度,縣級教育督導部門亦可探索聯(lián)合地方紀檢監(jiān)察部門成立教師減負清單落實的聯(lián)合督查組,以增強問責的嚴肅性、威懾力和執(zhí)行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并暢通相應的教師投訴機制,保障學校和教師說“不”的權利,當學校和教師遇到不合理要求時,可以有正常暢通的渠道進行投訴,并通過專業(yè)、權威、公正的評定程序確定該不該做,以此阻止一股腦地要求教師強制執(zhí)行的通道,確保中小學教師減負落地落實,真正讓教師一門心思投入到立德樹人的教育教學中。
(作者系四川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四川省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特約研究員)
《中國教育報》2023年03月17日第2版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selfimprovementmovemen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