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廳印發(fā)《關于在全省校外培訓機構推行“先學后付”支付模式的通知》,決定在全省校外培訓機構推行“先學后付”支付模式。“先學后付”即指培訓機構先提供培訓服務,服務結束后,家長再結算支付培訓費用。
對于家長而言,“先學后付”是一種比較合理的收費方式,使得繳納的校外培訓資金安全得到切實保障,也減輕了家庭的經濟壓力,消費者地位從“被動方”轉為“主動方”。對于培訓機構而言,“先學后付”實際上相當于推行一種誠信契約——以規(guī)范性和培訓質量去贏得市場,也促進培訓機構將主要精力用于教學質量的提升、培訓課程的優(yōu)化、培訓服務的提升等方面。
當然,“先學后付”支付模式的落地,也面臨諸多挑戰(zhàn)。比如,出現質量評價糾紛由誰處理?可能面臨的家長“賴賬”風險如何化解?培訓機構資金周轉如何保證?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創(chuàng)新舉措上下功夫。
作為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主體的各職能部門,需要多線并進、多點發(fā)力。在獎勵激勵方面,針對完全采用“先學后付”的校外培訓機構,可以優(yōu)先推廣和支持。在保障權益方面,為校外培訓機構提供標準合同文本,規(guī)范培訓機構和家長權利義務與責任,規(guī)定培訓費用支付按次、按周期、按學期等相關細則實施。
“先學后付”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防范校外培訓機構“卷款跑路”,進一步促進校外培訓治理的規(guī)范化,還需要多措并舉、多方參與。一是引導校外培訓機構加強公益屬性建設。校外培訓本質上是學校教育的延伸和補充,其教學體系應針對學生在學校里面學習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進行補充。二是引入第三方“托底”保障??梢氡kU機制來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用保險手段防范風險,能夠有效解決行政部門管不過來、中小機構風險保證金“吃不消”、機構“卷款跑路”損害消費者權益等難題。三是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對校外培訓機構實施信用等級評價,形成協(xié)同監(jiān)管和聯(lián)合懲戒機制,促進校外培訓機構提高辦學質量,對“老賴”家長,也要納入征信系統(tǒng)。
政府通過各項整頓措施規(guī)范校外培訓行業(yè),其目的在于實現教育公平與減負,同時還需要家長和培訓機構作出相應調整和改革。培訓機構不能過度逐利、虛假宣傳,而應以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為落腳點,尊重教育規(guī)律和青少年成長發(fā)展規(guī)律。家長們也應轉變教育觀念,從“以分為主”的應試思維轉向對孩子綜合素質的全面培養(yǎng),注重培養(yǎng)孩子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批判精神,給孩子時間和空間去體驗、探索和發(fā)展,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夠享受到高質量的教育。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德育與學校黨建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中國教育報》2023年12月2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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