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家庭教育能為孩子的一生打上幸福的底色。教育強國目標的提出和加快推進,在“如何培養(yǎng)人”的問題上,家庭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共識,受到社會各界的持續(xù)關注。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如何切實有效開展家庭教育也成為代表委員的重要議題。有的建議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家庭教育培訓制度,有的提出建立全國家庭教育公共平臺,還有的認為應該完善家校社協(xié)同育人聯(lián)動機制,等等。
我國憲法、民法通則和教育法對家庭教育有明確的規(guī)定。憲法明確“父母有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規(guī)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但一直以來,家庭教育的開展基本屬于家庭內部行為,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主觀性、盲目性、隨意性和局限性。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伴隨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深度轉型和人口結構的變化,我國的家庭結構發(fā)生了巨大改變,家庭教育對個體的影響也發(fā)生了轉變,出現了一系列的突出問題。這影響著兒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也制約著教育事業(yè)的改革發(fā)展。直到2021年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頒布,我國的家庭教育才進入法治化的新階段。
家庭教育促進法將家庭教育界定為“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為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對其實施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yǎng)、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并明確了國家支持和社會協(xié)同下的家庭主體責任。黨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學校社會家庭育人機制。隨后,《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于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xié)同育人機制的意見》印發(fā),明確學校要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作為重要職責,家長是切實履行家庭教育的責任主體。
顯然,在國家頂層設計和推動實施的層面,家庭教育如何開展已經有了明確的方向、路徑和遵循,以及相應的舉措。然而,就當前的實踐來看,家庭教育似乎還停留于家庭教育指導層面,即圍繞青少年兒童的成長發(fā)展,為父母或監(jiān)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資源支持。作為家庭教育行為的重要主體,家長的能力提升固然重要。但相對于國民素質和國家人力資本水平全面提升的時代要求,家庭教育的切實有效開展還迫切需要形成四個方面的共識。
一是家庭教育是發(fā)生在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交互式影響,教育行為不能是父母對子女耳提面命或自作主張的單一向度,要充分尊重兒童青少年的權利。二是學校和家長要在家校共育中保持協(xié)同的張力,圍繞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發(fā)展共同開展教育,堅持領域意識,避免錯位介入,并充分發(fā)揮教師的影響力。三是要重視對父母開展教育,要對即將或已經為人父母的家長強化家庭教育的基本常識。同時,還要關注老年人的教育,助力解決家庭“隔代撫養(yǎng)”的問題。四是國家層面的支持除了制度條件資源的保障,還要著力為家庭教育在時間和空間上提供更大的保證,鼓勵和引導家長積極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和技能,實現良好的情緒管理和自我教育。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副教授)
《中國教育報》2024年03月1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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