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方夢宇)近日,《安徽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稐l例》明確了政府、家庭、學校和社會在促進家庭教育發(fā)展中的職能作用,明確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xiāng)公共服務體系,并鼓勵師范類高等院校在教育類專業(yè)開設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加強家庭教育指導職業(yè)技能培養(yǎng)。
《條例》明確,父母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應全面履行家庭教育義務。父母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新婚夫妻、孕期夫妻、嬰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稐l例》規(guī)定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參加家庭教育指導實踐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并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家庭教育服務。
促進家庭教育發(fā)展,政府不可缺位?!稐l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促進家庭教育發(fā)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家庭教育指導大綱,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xiāng)公共服務體系,通過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和服務站點等方式,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服務。《條例》特別提出,留守、流動、貧困、重病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問題需要高度重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特殊困境未成年人關愛救助機制,組織民政、教育、衛(wèi)生健康等部門,為留守、流動、貧困、重病、殘疾等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幫扶和指導。
此外,幼兒園、中小學等學校應當關注留守、流動、貧困、重病、殘疾等未成年人,指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實施家庭教育。對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履行家庭教育義務或者采用暴力、侮辱等不當方式實施家庭教育的,《條例》規(guī)定未成年人、知情人可以向幼兒園、學校、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或者有關部門求助、舉報,接到求助、舉報的組織應當及時予以救助。
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家庭教育義務的,其所在單位、未成年人就讀學校(幼兒園)、婦女聯合會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相關單位和組織應當予以勸誡、制止、批評教育;對因采用暴力等不當方式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selfimprovementmovemen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