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玉)遼寧省沈陽市教育局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戶外活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幼兒園開展適合幼兒身心特點的戶外游戲和體育活動,提高戶外活動組織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引導教師和家長重視戶外活動,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
《意見》提出,各地要科學制定戶外活動方案措施,健全戶外活動制度預案。把戶外運動納入幼兒園游戲化課程建設體系,以幼兒發(fā)展為核心進行價值判斷和效果評價,構建具有園所特色的戶外運動課程體系。
《意見》要求,戶外運動要涵蓋旋轉、滾動等身體控制和平衡能力類,跑、跳、攀、鉆、爬等身體移動能力類,滾球、拋接、投擲、拍球、踢球等器械(具)操控能力類等,促進幼兒全面而有個性地發(fā)展。創(chuàng)設適宜的游戲環(huán)境,為幼兒提供各種挑戰(zhàn)機會。最大限度融合園內資源、社區(qū)資源及自然資源,為幼兒創(chuàng)造生態(tài)式的活動空間。結合東北地域特點,針對不同年齡段和不同發(fā)展水平的幼兒,合理投放可供幼兒自主選擇的運動和游戲材料、器械,并根據幼兒興趣需要、活動開展情況動態(tài)調整。
《意見》提倡在自主式戶外游戲基礎上,開展多種形式的體育游戲和活動。充分體現兒童主體意識,支持幼兒對游戲材料的探索、游戲玩法的設定、游戲場景的建構;體現本土特色,有機融合傳統(tǒng)體育、創(chuàng)新游戲、韻律體操、器械運動、冰雪運動等內容,確保幼兒基本動作技能及平衡、力量、耐力、協調等運動機能的有效發(fā)展。
《中國教育報》2022年05月0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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